乐政文〔2021〕1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和土地督察整改攻坚 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3
来源:县政府
乐政文〔2021〕1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耕地保护和土地督察整改攻坚
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和土地督察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县政府决定成立南乐县耕地保护和土地督察整改攻坚工作专班。现将专班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曹拥军(县长)
常务副组长:王淑娟(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蒋景波(二级调研员)
邵 宁(副县长)
成 员:苏金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付俊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延岭(县政府办四级主任科员)
韩晓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中伟(县住建局局长)
高跃华(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建敏(县发改委主任)
申清勇(县水利局局长)
赵敬恩(县市政园林中心主任)
王晓华(城关镇镇长)
韩亚洲(杨村乡乡长)
邢晓伟(谷金楼镇镇长)
张国卿(近德固乡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韩晓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政治上全局上战略上来认识、来推动、来落实这项工作,坚决做到行动迅速、举措有力、整改彻底,确保在4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2021年4月17日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