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文〔2021〕15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南乐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乐政文〔2021〕15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南乐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南乐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南乐县粪肥还田利用,推动我县农业绿色发展,特成立南乐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曹拥军(县长)
副组长: 邵 宁(副县长)
师啸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财政局局长)
胡胜杰(县政协副主席、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 苏金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跃华(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局长)
高振强(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张国宏(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张国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总体工作,确保我县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主要工作:
1.落实有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等。
2.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责任分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设方案的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安全建设。加大对建设的财政支持,对建设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予以资金支持;具体承担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主要工作:
1.研究确定项目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工作任务,考核、评价创建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
2.协调各单位的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宣传绿色种养循环农业工作的最新举措和创新做法,树立建设典型。
3.定期督查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视情况每月或每半月组织一次工作督查,派专人组织督查小组前往各成员单位检查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和相关资料,组织对建设工作的考评。
4.组织建设工作协调会议,承担有关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5.开展建设工作调研考察,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的建设经验,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三)相关部门职责
1.县政府办: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和协调,明确各相关单位职责,以及对各补贴主体工作的目标考核。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加强补贴主体的管理和指导。(1)贯彻落实县政府关于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落实试点工作建设的有关事项,向政府办提出相关建议。(2)及时了解掌握本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向政府办报告并提出建议。(3)主动做好与县其他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协调和服务等有关工作,对指导检查情况进行综合,为指导检查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4)开展试点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
3.县财政局:做好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财政资金的落实工作,强化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强规划引导,开展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
4.县生态环境局: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