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文〔2021〕3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7
来源:县政府
乐政文〔2021〕3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南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今年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县政府决定对南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邵 平(县长)
副组长:任一通(副县长)
成 员: 付俊波(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艳勋(县督查服务中心主任)
申清勇(县水利局局长)
杨建敏(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路江(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王中伟(县住建局局长)
王素贞(县工信局局长)
郭运昌(县教育局局长)
马忠现(县卫健委主任)
孙知兵(县税务局局长)
杨历伟(县电业局局长)
赵敬恩(县市政园林中心主任)
肖 永(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苏庆悦(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黄津丽(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李自科(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洋洲(县水利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申清勇(兼),副主任张洋洲(兼)。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