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1〕2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9   来源: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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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任〔20212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明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张明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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