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1〕6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艳勋等2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8   来源:县政府
分享:

乐政任〔20216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艳勋等22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张艳勋同志任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兵杰同志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宋晶晶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特色商务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贾玉倩同志任县史志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自科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袁志轩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艳俭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宋英杰同志任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亚江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利岗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延超同志任县特色商务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安嵩波同志任县投资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县城投集团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牛春广同志任县卫健委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双锁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海峰同志任县市政园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孟繁增同志任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焦磊同志的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闫建敏同志的县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段朝阳同志的县市政园林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进良同志的县住建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申焕着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彩凤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