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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从严治理塑料污染拟发布实施禁塑令

发布时间:2021-12-15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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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白色污染治理,落实国家、省、市禁限塑料制品的相关规定,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决定,近期拟发布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禁塑令》。

禁塑令主要明确,一是从2022年1月1日起,县城建成区内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提供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饮堂食服务禁止提供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二是广播电视、新闻媒体加大禁塑宣传力度,引导公众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三是对违反禁塑令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规依法进行处罚,对于情节严重、屡犯不改的,要从严从重予以惩处。

发布禁塑令是为了禁止县城建成区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提升公众的禁塑意识,压实市场主体和相关机构的责任,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管理制度等推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夯实我县塑料污染治理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