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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时间:2021-12-28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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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9

 

南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南乐县审计局2021年8月11日至11月11日,对南乐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基本情况

南乐县地处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总面积624平方公里,总人口约60万,县域经济主要支柱产业为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农业产业。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南乐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统筹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三年来,没有新建燃煤消耗企业,制定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措施;实现了清洁集中供暖,对辖区内的河流进行了集中整治,优化了居民生活环境,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 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1. 城市平均降尘量未达到目标

抽查南乐县平均降尘量情况,发现南乐县2020年7月平均降尘量为13.1吨/月·平方公里,超过规定的吨/月·平方公里;城关镇2020年3月份平均降尘量为14吨/月·平方公里,6月份平均降尘量为9.5吨/月·平方公里,超过规定的9吨/月·平方公里。

2. 2家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2021年9月23日,审计调查发现南乐县万基世纪城建设项目施工场地门口未安装进出车辆冲洗设备,东侧道路施工现场黄土裸露,雾炮车未正常使用。

(二) 水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南乐县垃圾处理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现场调查,南乐县垃圾处理厂2021年6月已投入运营,但截止2021年10月,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

(三) 土壤污染防治落实情况

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

通过实地调查乡镇生活垃圾清理、转运处理情况发现,部分乡镇存在1辆垃圾清运车负责几个村庄的垃圾清运工作,导致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桶周围堆满垃圾情况,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

(四)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无法执行的奖补资金140万元未上缴财政

2019年6月,南乐县财政局将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35蒸吨燃煤锅炉改造奖补资金140万元拨付至县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河南永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2019年8月至10月对35蒸吨锅炉进行了改造,未申请县生态环境局对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破产重组,且近几年无生产计划,该资金滞留在县生态环境局无法拨付,应上缴县财政统筹安排使用。

(五) 项目建设领域需要关注的问题

南乐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未按期竣工验收

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概算总投资8905.44万元,建设单位为南乐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其中建设项目合同金额3254.67万元,该项目2019年10月18日开工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为120天,现场查看该项目已完工,截至2021年10月28日该项目仍未按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四、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南乐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城市平均降尘量未达到目标问题,要求县环境攻坚办督促住建局、交通局等相关单位加强对建筑工地、渣土车等降尘管理,在施工工地使用降尘设备进行合理降尘;对“2家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问题,要求县环境攻坚办督促住建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督管理,尽快安装车辆冲洗设备,及时覆盖物料,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对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对“南乐县垃圾处理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问题,要求县环境攻坚办督促生态环境局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停止排污;对“农村生活垃圾清理不及时”问题,要求县环境攻坚办督促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意见,强化城乡一体化公司运营管理和绩效考核,切实解决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对“无法执行的奖补资金140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要求县生态环境局将无法执行的奖补资金140万元上缴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对“南乐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未按期竣工验收”问题,要求县环境攻坚办督促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尽快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投入正常运营,切实发挥效益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南乐县审计局建议:

(一) 县环境攻坚办(生态环境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强化制度引领,压实环保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环境保护政策规定。

(二) 县环境攻坚办(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强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力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考评奖惩机制,完善制度建设,以三铁治三散,确保污染防治实效。

(三) 县环境攻坚办(生态环境局)要抓好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领域各项工作,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资金拨付、运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环保项目工程绩效。

五、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目前,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相关单位正在整改。具体整改结果由南乐县环境攻坚办公室向社会公告。

 

                            南乐县审计局

                           20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