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2〕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徐志华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来源:县政府办公室
分享:

 

乐政任〔20221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徐志华等14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徐志华同志任县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建卫同志任县人社局副局长;

陈彦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华甫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武晓娜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伟杰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

焦兴凯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郭炜东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自强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聂兆鸿同志的县人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红卫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中波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振玺同志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洋同志的县特色商务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