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2〕28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乐县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乐县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7月4日
南乐县推进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和河南省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先行对部分行业试行“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多个许可证件,合并为一张载明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一枚印章管审批”制度优势,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中心,以高效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为导向,加快机制创新,将一个行业经营涉及的多个事项多流程整合为一业一流程,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各证信息以一个二维码的形式加载到“行业综合许可证”上,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切实降低企业准营成本,促进职能转变,提升集成化服务效能,全力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从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办事频率高的行业入手,分批分步组织实施,首批选取20个行业先行先试,待运行成熟之后再向更多行业延伸。
二、改革任务
“一业一证”改革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事中事后”监管中各部门的监管权力和监管责任,只是对一个行业现有的多个许可项目实施物理打包,通过再造审批流程、审批条件、审核程序,实现“一单覆盖、一门办理、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同核查、一并审批、一网联办、一证准营、一体联动”。
(一)实施清单管理,实现“一单覆盖”。公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见附件),明确改革行业、涉及的审批事项和责任部门。改革行业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由于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变化,行业许可事项变动调整为一项的行业,不再实行“一业一证”改革,并向社会及时公布。
(二)相对集中审批事项,实现“一门办理”。各相关部门要围绕行业综合许可,打破审批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实行跨层级、跨部门联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相联的一体化审批许可服务格局。要严格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真正实现一业一证改革“一门办理”。
(三)整合审批要件,实现“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部门法律法规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的前提下,对同一行业所有涉企许可事项的审批要件进行标准化集成,梳理适用范围、事项名称、实施依据、许可条件、申报材料、申请方式、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要素,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工作规范,形成一张全面、准确、清晰、易懂的告知单,实现“一次告知”。
(四)简并申报材料,实现“一表申请”。按照共用信息共享应用、个性信息单独填报的原则整合申报材料,将多套申请材料归集为一套申请材料,实现“一表申请”。需要现场核查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产业政策外,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需要提交的法定申请材料可由核查人员现场确认并获取。
(五)优化受理流程,实现“一窗受理”。优化县、乡政务大厅实体窗口布局,设置“一业一证”专窗,配置服务专员,统一负责业务现场咨询、申请受理、材料流转、业务协调、证照发放、档案存放等工作,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统一出证”。同时窗口提供业务办理指引、全程帮办代办等服务。
(六)合并核查程序,实现“一同核查”。对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事项,建立核查联动机制,由牵头部门统筹组织,县、乡联动,部门联合,实现多个事项一次核查、整改意见一口告知、整改情况一趟复审。
(七)再造审批模式,实现“一并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同一行业涉及到的所有审批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一业一证审批工作的开展,涉及到的所有许可项目审批流程要同步进行,压缩审批时限,限时办结。
(八)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联办”。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申报建设“一业一证”专区,推行行业在线申请、在线受理、不见面审批。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获取的信息,原则上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凡是应由审批部门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信息,原则上由审批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一档管理”,避免重复提交材料。
(九)创新准营方式,实现“一证准营”。“行业综合许可证”采用统一编制样式,加载集成有效许可信息的二维码,颁发行业综合许可证时,除企业申请,原则上不再颁发其他行政许可证件。“行业综合许可证”具备相关行业许可证的同等效力,市场主体只需在经营场所公示“行业综合许可证”,即视为符合监管部门的亮证要求,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文件,实现综合许可证广泛应用。
(十)加强审批与监管协同,实现“一体联动”。明确审批部门和事中事后监管部门职能,研究制定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理顺监管职责,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监管协作,明确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健全审批监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实现许可信息、监管信息和执法信息双向推送、信息共享、协同联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强化信用监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强化基于信用评价的市场约束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改革行业清单制度。根据我县工作实际,对“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实施一批”的原则稳步推进。
(二)制定综合审批制度规范。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牵头部门会同各协同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梳理集成一个行业中各部门要求的行业准入条件、申请信息要素和材料清单,逐行业细化明确“一业一证”审批模式下的审批、服务、监管等全流程管理制度,实现审批流程再造,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制度。
(三)推进综合审批系统建设。依托河南政务服务网,积极申报建设“一业一证”专区,并尽早投入使用。系统上线后,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以线上申报为主,实行一表申请、一网联办、一并审批、统一出件。在系统上线前,以线下方式为主,引导申请人在“一业一证”窗口申报,工作人员线下收件。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协同高效的行业综合监管机制。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监管方式,提升综合监管效能。
(五)强化制度保障。各相关部门应梳理“一业一证”改革举措落地实施、复制推广等涉及的法律法规,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原则,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推动形成制度规定,固化改革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业一证”改革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的治本之策,是推进流程革命性再造、实现审批服务由“供给端”向“需求侧”转变的重大举措,是我县优化企业开办,深化“一枚印章管审批”和“证照分离”改革的深入实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准确把握推进“一业一证”改革的基本原则、关键环节,着力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坚持边试点边总结,不断把改革推向纵深。
(二)明确分工协作。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制定“一业一证”操作手册和服务指南,做好行业经营综合许可一窗受理、联合勘查、集中制证、统一赋码和证书发放,以及“行业综合许可证”后期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优化服务方式,配合做好行业综合许可“一业一证”改革的各项工作。各监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充分认可“行业综合许可”的法律效力,加强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改革各项保障工作,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网络、大厅咨询台、窗口海报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一业一证”改革意义和举措,营造关注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共享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做好“一业一证”改革的政策解读和社会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好做法和典型案例,加强改革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放大改革效应,提高“一业一证”改革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确保“一业一证”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南乐县“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
附 件
南乐县“一业一证”改革试点行业目录
(第一批)
序号 | 行业 | 事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1 | 超市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2 | 书店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3 | 母婴用品店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4 | 宾馆酒店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安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住建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局 | ||
5 | 餐馆饭店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住建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局 | ||
序号 | 行业 | 事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6 | 饮品店 | 食品小经营店登记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7 | 食品生产小作坊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8 | 洗浴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 住建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取水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9 | 健身游泳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0 | 美容美发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11 | 网吧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 公安局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2 | KTV | 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序号 | 行业 | 事项名称 | 责任部门 |
13 | 游艺厅 | 游艺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救援大队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4 | 民办学校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5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6 | 劳务派遣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17 | 农药店 | 农药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18 | 养殖场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政务数据局 | ||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政务数据局 | ||
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 政务数据局 | ||
取水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
19 | 兽药店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执业兽医备案 | 政务数据局 | ||
20 | 动物门诊 | 动物诊疗许可 | 政务数据局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政务数据局 | ||
执业兽医备案 | 政务数据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