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42)验收公示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序号42)验收公示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2项已整改完成。按照《濮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任务
垃圾乱堆现象多发。南乐县垃圾填埋场对面道路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堆存近一公里。
二、整改措施
(1)从快从严清理督察组反馈的南乐县堆存垃圾。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清理整治辖区内陈积垃圾。
(3)强化宣传引导,提高村民环保意识,摒弃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不良习惯。
三、整改完成情况
南乐县于督察组发现问题当日即将垃圾填埋场对面道路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清理完毕;同时组织力量对全域开展农村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排查清理及宣传引导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根据省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在南乐县辖区内全面开展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排查清理工作。结合南乐县的实际工作情况,在开展全面排查清理的基础上,与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同步进行。自收到督察组反馈问题开展整改以来,全县共清运农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110余处、340余吨。
南乐县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利用乡村网格员对居民进行宣传,深入一线发放宣传资料,宣讲垃圾乱堆乱放对环境的危害,使宣传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群众环保意识;营造大家动手、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对南乐县12个乡镇发放宣传彩页23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200余条,墙体宣传标语彩绘2300余平方。
目前,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42项已整改完成。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单位反映。
联 系 人:南平领
手机号码:15939377988
固定电话:0393-6662109
电子邮箱:pyshwbdcz@163.com
濮阳市环委办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