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 普法宣传活动

时间:2023-01-12 来源:司法局

南乐县司法局开展《社区矫正法》普法宣传活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之际,628日上午南乐县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局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社区矫正法》主题普法宣传工作。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主要内容、立法目的、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等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关注、监督、帮助身边社区矫正对象,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11人,累计解除1804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7人。

本次活动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加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奠定了群众基础。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主要内容、立法目的、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等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关注、监督、帮助身边社区矫正对象,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11人,累计解除1804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7人。

本次活动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加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奠定了群众基础。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发放《社区矫正法》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过往群众讲解《社区矫正法》主要内容、立法目的、实施的重大意义、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措施等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知法守法,关注、监督、帮助身边社区矫正对象,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011人,累计解除1804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07人。

本次活动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增加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奠定了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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