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乐政〔2023〕10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3-04-25
- 标 题: 乐政〔2023〕10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乐县2023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乐政〔2023〕10号
- 有效性:
乐政〔2023〕10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乐县2023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乐政〔2023〕10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乐县2023年第三次土壤普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有关部门:
《南乐县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4月25日
南乐县2023年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按照《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三普组发〔2023〕1号)文件要求,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统筹衔接”的原则,在借鉴试点县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南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样点布设校核。根据国家下发的预布设样点点位资料,衔接已有成果,开展样点位置、空间分布等相关属性的全县校核,对存疑点位进行现场校核,确保样点布设的合理性、代表性和可到达性。结合我县实际和专题调查需求,优化、加密预布设样点。
(二)土壤三普准备。统筹安排,开展分级培训,获取国土二调、三调、土壤污染详查及遥感影像等资料数据。组织县乡土肥(农技)人员及承担调查采样任务机构,在已经确定的实际采样位置提前填写调查样表,并集中统一审核通过。组织采样调查机构配齐配好相关工具设备。
(三)表层样调查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调查采样技术规范和标准,使用调查采样APP,完善录入已审核通过的调查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等,县级及时组织专家对采集样品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的样品,区分耕园地、林草地地类性质进行样品扫码组批上传,不能及时送达样品制备机构的样品要按规定自行风干。
(四)土壤类型、边界校准与土壤类型制图。开展全县域土壤类型、边界校准,通过二普土壤图与 DEM、遥感影像、土地利用图叠加分析确定踏勘路线,开展实际踏勘;开展剖面样点所在图斑类型、边界校核,组织剖面样调查采样。综合全域踏勘、剖面图斑校核等情况,结合三普土壤分类系统,制作土壤类型图。
(五)制备流转保存。及时将通过县级审核合格后的样品送达样品制备机构,样品制备机构利用样品流转APP,扫码登记接受样品。按照任务清单,做好样品风干、粗磨、细磨和分装等,完成表层样、水稳性大团聚体样品和土壤剖面样品的制备工作。组织添加质控样品、添加密码平行样品和样品转码,按计划做好样品流转和保存。
(六)内业测试化验。按照省三普办发布的检测相关实施方案,开展标准化前处理,测定样品的理化等指标,审核检测数据质量,并按时完成数据填报上传。
(七)成果形成汇交。按照土壤三普成果清单要求,形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样品库成果等,并按时逐级提交。
(八)全程质量控制。按照国家规程规范要求,制定各项质控实施方案,根据调查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化验进度,开展全过程、全覆盖、多举措、多层级的质量控制。
二、分月计划
(一)1—2月: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和培训计划,协调落实普查经费,做好普查前期准备。
(二)3月:确定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准、土壤制图、调查采样及检测化验等单位,其中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准、土壤制图、调查采样须由一家单位负责,检测化验也由一家单位负责,同时组建县级专家组。
(三)4月:按照省市安排,通过线上线下、野外实地、现场观摩、考核测试等方式,组织调查采样、平台应用、制备流转、检测化验、质量控制等培训。统一采集并审核各样点农情信息,启动园地、林地、草地等地类表层样调查采样工作,按规定分批送达制备机构,同步开展制备、检测、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5—8月:利用夏收秋种窗口期,开展耕地表层样、剖面样调查采样工作,按规定分批送达制备机构,同步开展制备、检测、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022年和2023年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县,要优先完成项目区调查采样工作。
(五)9—11月:抢抓秋收后的关键窗口期,完成表层样、剖面样调查采样任务,按规定分批送达制备机构,同步开展制备、检测、质控和技术指导等工作。2022年和2023年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县,要优先完成项目区调查采样、制备、流转、检测化验工作。
(六)12月:做好调查采样收尾及数据审核完善,推进样品制备、检测和质控等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着手形成数据成果、数字化图件成果、文字成果、数据库成果和样品库成果等,梳理总结年度工作,谋划下年度实施方案。2022年和2023年有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的县,要完成项目区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等工作。
三、任务责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建县级专家队伍、县级层面培训、农技指导服务和县级普查经费落实等;负责本地区样点校核、农情信息收集、土壤类型校准、边界校核、外业调查采样、数据审核、质量控制、数据汇交、土壤制图与成果汇总等;资金宽裕的情况下可开展县级数据库和样品库建设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的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是本地区土壤普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统筹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落实经费保障。县土壤三普经费由县级财政负担,普查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县党委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县政府要根据2023年的工作计划,由财政统筹安排、按时拨付普查经费,并科学、合理、合法使用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
(三)强化督促落实。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强化跟踪问效、严格指导把关,推动普查工作落地见效。对工作迟缓、落实不力的部门及责任人,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四)严格质量控制。建立普查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普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通过采取数据审核、现场质控、资料检查、留样抽检、飞行检查等多种方式,严格把控质量,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
(五)注重宣传引导。切实用好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和自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土壤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指导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主动配合普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土壤普查的良好氛围。
(六)确保数据安全。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强化数据传输、存储、使用过程中的保护,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附 件
南乐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魏志峰(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靳卫军(副县长)
陈志广(副县长)
成 员:魏志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韩晓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路江(县财政局局长)
杨建敏(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高昆轮(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局长)
卞振鹏(县水利局局长)
李宗一(县统计局局长)
李晓辉(县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晓华(城关镇镇长)
路旭东(杨村乡乡长)
张俊朝(张果屯镇镇长)
董丕杰(韩张镇镇长)
吴静杰(千口镇镇长)
常亚龙(福堪镇镇长)
付战忠(谷金楼镇镇长)
李永鸿(西邵乡乡长)
杨俊友(寺庄乡乡长)
刘振芳(梁村乡乡长)
邢泰钟(元村镇人大主席,主持镇政府工作)
谭志乾(近德固乡乡长)
张艳勋(县兴华路办事处筹备组主任)
贾晓广(县开元路办事处筹备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魏志鹤兼,副主任张国宏、武晓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