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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乐政〔2023〕26号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2023-12-05
  • 标  题: 乐政〔2023〕26号南乐县人民政府 南乐县人民法院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南乐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乐政〔2023〕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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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2023〕26号南乐县人民政府 南乐县人民法院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南乐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3-12-13  

乐政〔202326



南乐县人民政府 南乐县人民法院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南乐县常态化

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政府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推动法治南乐、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结合我实际,完善南乐县常态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统筹运行全府院联动机制,通报会商全府院联动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全府院法治共建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县委副书记、县

常务副召集人: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县人民法院院长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员:政府办公室督查服务中心、县司法局住建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县综合行政执法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体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审计局民族宗教局县医疗保障金融服务中心、县信访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分管日常工作的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1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司法局,负责日常联络、沟通协调、督办落实等工作,各成员单位指定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

2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常务副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通报府院联动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府院联动工作,研究审定府院双清单,压实相关单位责任。

二、工作任务

(一)主要任务

1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挥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加大行政调解力度,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完善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执法问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疑难问题的定期研讨,行政案件败诉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发挥法院行政审判职能,建立常态化庭审观摩制度,完善行政案件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情通报常态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平等保护原则贯穿行政执法、法院审判、司法监督、普法守法等各环节,深化企业合规改革,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禁违法采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纠纷;坚持善意文明的执法、司法理念,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防止因违法违规适用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依法惩治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府院各方加强协作配合,研判营商环境重大问题,协力推进诚信社会建设,共同维护政府和司法公信力,努力建设更具吸引力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3化解企业破产难题。切实发挥法院破产审判职能严格履行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完善企业市场化帮扶、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保障企业破产立案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办理破产案件,畅通控告申诉渠道,发挥严防假破产、真逃债充分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完善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建立破产费用保障机制,统筹解决企业破产中的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变更注销、涉税事务、社会稳定等问题,推动企业破产工作市场化、法治化开展。

4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与政府部门依法履职良性互动,常态化运行执行联动机制健全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和联合机制,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加大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涉行政机关案件执行机制,健全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机制。

5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进社会化治理。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调研、配合取证等机制,全面落实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机制,做好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

6建立重大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加强法院、检察院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聚焦金融风险化解问题、楼盘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政策措施,提高风险防控协同能力,形成共同防范化解风险的合力。

(二)职责分工

各成员单位根据法定职责,结合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明确本单位牵头落实的年度具体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审核后组织召开协调会议,拟定双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常态化联动方式

(一)长效化协调会商制度。对联席会议确定的双清单和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的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二)日常化沟通联络制度。政府部门和法院、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对接,加强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对于无法达成共识的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处理。相关成员单位要定期分析研判具体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三)信息化数据共享制度。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搭建府院联动数字化平台,构建政府、法院、检察院无障碍沟通的多维度立体网络,打破府院交流屏障,推进府院互动信息化、规范化、长效化。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和联络员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府院联动工作,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推动工作落实。府院联动相关会议对研究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形成会议纪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会议纪要确定的事项;有关单位要及时研究,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工作无缝对接、落实到位。

(三)加强督导考核。将府院联动工作纳入法治南乐(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双清单和会议纪要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通过法治南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对责任单位进行评价,并视情予以通报,确保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发挥实效。



          

南乐县人民政府           南乐县人民法院




                      南乐县人民检察院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