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3〕29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乐县森林公园PPP项目运营期 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通知
乐政办〔2023〕29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乐县森林公园PPP项目运营期
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促进南乐县乐泰森林公园项目运营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切实提高项目的运维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资产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乐县森林公园PPP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陈志广(副县长)
副组长:薛洪涛(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成 员:刘建斌(县监委委员)
李晓辉(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武建明(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
王鸿雁(县政府PPP项目办公室主任)
李阔轩(县审计局四级主任科员)
张宏勋(县发改委一级主任科员)
张玄飞(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君平(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会权(县林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发展中心,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等日常工作。李晓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杨会权同志任副主任(兼)。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
一、根据项目绩效考核评估的目标与要求,审核确定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及其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包括项目背景、基本情况、绩效目标、主要评估指标、主要调查方法及项目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绩效付费机制等。
二、依据确定的重点目标,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对项目管理的相关内容和目标要求的完成情况实施绩效评价、归集评价信息,形成评价报告。
三、根据项目的特点合理选择评价时间、制定检查计划,适时反映项目情况和偏差,及时督促项目单位纠正偏差、改进绩效。
四、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目标设定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以及偏差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纠偏情况、绩效评价打分情况,审核确定《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