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3〕43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南乐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来源:
乐政办〔2023〕43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乐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筹备组、开元办筹备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我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南乐县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得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靳卫军(副县长)
陈志广(副县长)
成 员:关洁玲(县委办二级主任科员)
李自科(县政府办副主任)
薛洪涛(县政府办一级主任科员)
张彦涛(县政府事务运转协调中心主任)
刘建斌(县监委委员)
吴朝阳(县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董建青(县委宣传部一级主任科员)
赵运虎(县委编办副主任)
陈晓东(县委县政府督查中心副主任)
杨建敏(县发展改革委主任)
韩晓飞(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魏志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宇航(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武建明(县财政局七级职员)
徐晓光(县生态环境局四级主任科员)
郭春雷(县水利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庆恩(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建伟(县统计局三级主任科员)
李 刚(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韩志峰(县农机发展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两个专项工作组(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杨建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耕地保护责任制考核工作组设在县自然资源局,韩晓飞同志兼任组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设在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李宇航同志兼任组长。办公室负责考核综合协调工作,专项工作组负责专项考核日常工作。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