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4〕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永伟等4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乐政任〔2024〕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永伟等4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永伟同志任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郭铸涛同志任县投资集团董事长,县城投集团董事长,免去其县投资集团总经理职务;
张彦涛同志任县投资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
王新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扈建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职务;
程双伟同志任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赛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晓丽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向荣同志任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副主任;
孙冠超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永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国豪同志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晓利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凤霞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峰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贺鹏、韩海涛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胡彦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繁增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月婵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郭肖花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红芳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袁庆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高庆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常亚北同志任县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濮凯同志任县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寇彦敏、石晓玲同志任县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宋方亮、田政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苏庆悦同志的县接待办主任职务;
免去孟艳蕊同志的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亚江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伟伟同志的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玺同志的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关军伟同志的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增民同志的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炜东同志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雪霞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胜刚同志的县城投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武现付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谷高伟、梁社恩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