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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任〔2024〕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永伟等43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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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任〔20241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永伟43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永伟同志任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铸涛同志任县投资集团董事长,县城投集团董事长,免去其县投资集团总经理职务;

张彦涛同志任县投资集团总经理、副董事长;

王新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兼);

建美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政府教育督导团副总督学职务;

程双伟同志任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赛同志任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晓丽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邵向荣同志任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副主任;

孙冠超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永强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谭国豪同志任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赵晓利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凤霞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海峰同志任县住建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贺鹏、韩海涛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

胡彦修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繁增同志任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冯月婵同志任县商务局副局长;

郭肖花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李红芳同志任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

袁庆锋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高庆娟同志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亚北同志任县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常濮凯同志任县城投集团副总经理;

寇彦敏、石晓玲同志任县投资集团副总经理;

宋方亮、田政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苏庆悦同志的县接待办主任职务;

免去孟艳蕊同志的县农机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王亚江同志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伟伟同志的县爱国卫生促进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玉玺同志的县文广旅体局副局长职务;

去关军伟同志的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梁增民同志的县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郭炜东同志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雪霞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李胜刚同志的县城投集团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武现付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谷高伟、梁社恩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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