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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模范典型 树立文明道德新风尚——南乐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县模范典型事迹社区矫正宣讲报告会”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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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7日上午,南乐县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县模范典型事迹社区矫正宣讲报告会”。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世江、四级调研员李相征,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秦卫,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杨建敏、局长王静,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志广,县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张建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相波,县总工会一级主任科员程少波,县科协副主席李楠,全县模范典型事迹宣讲团成员,以及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全体工作人员,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共计110余人参加。县司法局党组书记杨建敏主持宣讲会开幕式。

  开幕式上,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秦卫同志致辞,他要求:举办模范典型宣讲报告会旨在通过榜样的力量激发社区矫正对象内心的正能量,促进其道德品质的提升,进一步巩固社区矫正成果,推动和谐社会构建。今年以来,南乐县司法局坚持“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帮扶是核心”的理念,立足实际,建立了社区矫正助矫基地、社区矫正就业基地和公益活动基地等三类教育帮扶基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电商技能培训班、警示教育大会、心理健康疏导班等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受到教育、学到一技之长,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作为、勇于担当、自强不息、助人为乐,积极回馈社会,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他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向模范看齐,向先进学习,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用勤劳的双手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在不懈奋斗中找到人生真谛,争做有道德、有担当的新时代公民。

  市司法局副局长刘世江讲话,他要求:一是充分利用好模范典型这一良好社会资源,努力发挥好模范典型感人事迹的作用,同时,进一步贯彻落实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各项要求,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教育矫正,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正效果,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努力形成具有南乐特色的教育矫正品牌效应。二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定期报告、手机定位、实地走访、外出请假和迁居审批等监管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三是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标准,拉升工作标杆,努力做好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安全隐患化解工作,确保把社区矫正领域安全隐患化解于萌芽状态,矛盾纠纷消除在系统之内,在维护社会和谐、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再立新功。

  宣讲报告会阶段,特邀社会实践大学毕业生朱宸萱主持。活动中,河南省劳动模范、南乐县城关镇西街关村党支部书记常更立以《做一名永不退休的劳模》为题,向大家展示了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劳模,就必须要做好“四种人”:多吃亏,做好群众“带头人”;多奉献,做好群众“贴心人”;多造福,做好致富“领路人”;多垂范,做群众“放心人”。

  南乐县劳动模范、南乐县特殊学校副校长柳芳宣讲以《荒原种花,也能看到奇迹 》为题,希望大家在遇到困难时,愿在座的各位看着眼前短时出现的荒原,不要灰心,不要放心,时刻相信心里种花终会看到希望和奇迹。

  濮阳市道德模范、南乐县爱与陪伴志愿服务队贾宏宇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和带领团队的公益之路,为大家展示了一个道德模范的爱与奉献。

  南乐县优秀干警、南乐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干警李恒鑫在平凡的岗位上坚守,以平淡如水的心境、坚若磐石的意志成就着基层辅警服务人民的承诺。书写出一幅“藏蓝青春逢盛世,拼搏奋斗正当时”的美好画卷。

  国家二级咨询师、南乐县心理学会会长曹子侠为大家讲述了南乐县心理学会关爱困境儿童、帮助残疾人和生活困难老人等事迹,祝愿每一个人都能活成一束光,绽放和播撒美好。

  五位宣讲人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和经历,用朴实的语言、生动的案例和真挚的情感,讲述了他们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忠诚担当、为民服务、大爱无私的先进事迹,集中展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优秀政法干警和心理学家庭教育者的时代风貌、时代正气、时代风采。

  活动中,针对社区矫正特殊群体,精选了具有教育意义的文艺节目演出。城关镇西街关村选送音乐情景剧《铁窗泪》,将犯错失去自由的实况与懊悔的歌声融为一体,引人深思。社区矫正对象代表演绎歌曲串烧《小白杨》《我和我的祖国》《像梦一样自由》,主持人演唱《我爱你中国》表达了大家对祖国的热爱。

  宣讲活动结束后,为五位宣讲人颁发了荣誉证书。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今天的活动非常的有意义,大家都深深的被道德模范的事迹所感动,今后要以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为榜样,努力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做道德风尚的实践者、传播者。

  此次宣讲会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为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后工作中,南乐县司法局积极推进“省级智慧矫正中心”创建活动,探索教育帮扶“一县一品牌”矫正项目和“彩虹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我县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