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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1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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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公安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1号提案的

 

 

兰国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犬只等宠物管理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积极协调养犬管理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宠物犬执法管理工作,特别是市人大养犬管理执法检查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针对养犬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出动车辆80车次,开展养犬执法巡查80余次,走访排查宠物店、宠物医院35家/次,分发各类宣传单2000余份,劝导纠正违规携犬外出、不文明养犬行为40起。

按照“公安主导、城管执法、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推进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规范养犬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机制,着重解决执法中养犬户不配合、入户难、取证难等执法问题协调督促街道、社区、物业、公园等管理部门加大养犬管理力度,对违规养犬行为应主动开展劝导制止,对拒不整改的及时通报并协助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探索建立管理执法互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监督,鼓励群众利用随手拍在网络平台举报不文明养犬行为,探索推动小区物业、公园等单位在显要位置设置曝光台,对不文明遛犬行为进行曝光,督促犬只所有人自觉遵守相关规定。针对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违规遛犬问题,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和频率

下一步,将进一步厘清行业主管与执法部门的职责划分,加强犬证办理的事后监管和无证犬只的执法管理,建立公安派出所与城管属地中队的协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对重点区域和投诉热点区域采取重拳整治、联合治理,促进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注重宣法和执法相结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对各类违法养犬及不文明溜犬行为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升养犬人的法规意识、文明意识;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作用,规范物业小区文明养犬形成良好氛围加强与社会公益组织的联系,邀请参与养犬管理与执法日常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建议,提升养犬管理执法工作群众参与感和获得感。

 

 

南乐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