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4〕6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实施的通知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实施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推进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市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综合执法、应急、住建、公安、消防等17个县直部门制定了涵盖城镇燃气、危化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22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导则。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落地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原则
安全生产标准导则推进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信息共享的原则实施。县安委会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标准导则;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导则落实,涉及到其他部门配合的,要及时协调沟通。
二、推进措施
(一)全面动员部署。县直17个部门要按照已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导则和县安委会总体安排,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推进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定期调度通报,推进标准导则,确保落实到“最后一米”。
(二)开展全员培训。县直17个部门对制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导则,开展本系统人员培训,确保对标准导则熟练掌握;同时还要对本系统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宣传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做到“手指口述”,安全生产标准导则有效运行。
(三)示范引领推进。一是纵向引领。危化、工贸、燃气、住建、教育、商贸、民政、卫健、文广旅体、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先行一步,选择3—5家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树立标杆企业;二是横向开展。12个乡镇以敬老院、卫生院、学校、商超、企业为重点选择5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兴乐办、开元办结合辖区实际,选择3家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分别由行业部门指导推进。4月15日前,上述重点行业部门和各乡(镇、办)确定生产经营名单后,上报县安委办。
(四)组织现场观摩。4月底前,县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召开现场观摩会,进行现场观摩,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6月底前,县安委办协同县直有关重点行业部门,在全县择优召开现场观摩会,组织各乡(镇、办)各部门进行现场观摩,向全县推广管理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全面推进实施。在标杆示范引领的基础上,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跟踪指导,定期推进,在落实标准导则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调整、迅速完善,在实践中检验和提升标准导则的可行性。
(六)强化考核评估。县安委会将安全生产标准导则推进情况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考核比例占全年分值的30%,县安委办适时对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标准导则真正落实到位。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导则是市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常态化监管的具体措施,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解决安全生产落实“最后一米”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基本单元、基层末梢。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情况,落实落细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把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与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导则紧密结合起来,精准发力,综合施策,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全面提高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各界对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导则的认识,让市场主体、广大群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标准导则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强化督促指导。县安委办联合县纪委、县督查中心,对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对重大问题要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工作不重视、不认真、走过场、推诿扯皮的,要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推进责任落实。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