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4〕8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乐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南乐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乐政〔2023〕2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南乐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县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助联系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
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县委网信办分管负责同志
县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县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金融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县科学技术协会分管负责同志
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推进《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和乐政〔2023〕23号文件的有效实施和任务落实。
(三)统筹协调和组织各部门之间涉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气象科技能力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实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统筹国发〔2022〕11号文件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研究制定南乐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考核监督、跟踪指导等。
(五)推进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自职能和乐政〔2023〕23号文件所明确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