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文〔2024〕15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乐县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来源:
乐政文〔2024〕15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南乐县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
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县政府决定对南乐县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县长
副组长:常务副县长
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分管商务工作的副县长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公安工作的副主任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县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县商务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县发改委主任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南乐分局局长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县税务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城关镇镇长
杨村乡乡长
张果屯镇镇长
韩张镇镇长
千口镇镇长
福堪镇镇长
谷金楼镇镇长
西邵乡乡长
寺庄乡乡长
梁村乡乡长
元村镇镇长
近德固乡乡长
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主任
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主任
中石化南乐公司经理
中石油濮阳分公司副总经理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县政府办公室联系公安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商务局局长、县综合执法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