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4〕3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康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
乐政任〔2024〕3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康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康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魏志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韩磊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建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袁晓东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伟钦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