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任〔2024〕3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康等7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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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任〔20243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康等7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兴乐办事处筹备组、开元办事处筹备组,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决定:

李康同志任县工信局副局长;

魏志斌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侯韩磊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建敏同志任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志刚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

免去袁晓东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伟钦同志的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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