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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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检查事项 | 法定依据 | 承办机构 | 检查方式 | 检查频次 | 是否纳入“双随机 一公开” |
1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等 | 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393-6228659 | 现场检查 | 每季度/1次 | 是 |
2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 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第四项;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 | 南乐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0393-6228659 | 现场检查 | 每年不少于1次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