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办〔2025〕3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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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政办〔20253

 

 

南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乐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南乐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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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乐县“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办法

 

深化拓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果,聚焦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运行原则

(一)坚持依规依标严格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方案公布的申报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等标准进行受理办理,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报入口,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二)坚持便捷高效。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出发点,着力构建方式多元、流程最优、材料最简”的“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机制。探索将高频“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下沉到基层实现企业群众就近办、一次办。

(三)坚持数据共享。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县直单位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实现事项同源、服务同质、业务协同,避免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材料,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坚持协同联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各联办单位的办理信息,牵头单位和联办单位做好事项受理、材料流转、分类审批、统一出件等环节的无缝衔接,建立线上接件和线下窗口受理与各联办单位办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保障审批服务运转顺畅、按时办结。

 二、运行程序

(一)编制清单。根据国家、省制定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明确各项具体“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和联办单位,确保责任明晰。

(二)制定方案。牵头单位要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组织联办单位共同研究出台具体各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编制“高效办成一件事”标准化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

(三)设置综窗。牵头单位要设立一个或多个“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受理,配备专职人员,实行AB管理,印制办事指南。综窗要严格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统一收件,一次性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初审。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推送各联办单位进行办理,由综窗统一出件。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通知书。综窗应将办理结果和实体证照第一时间送达,并做好送达登记,不得让申请人跑多个窗口办理。

(四)协同办理。厘清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牵头单位和联办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联办事项的办理,坚决杜绝一件事联办单位分别受理办理。各联办事项符合条件,准予办理的,应在承诺期限内将办理结果推送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不予办理的,需在承诺期限内将决定意见反馈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五)业务协调。牵头单位负责所牵头“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业务协调、系统维护、联合勘验等。各联办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做好涉及事项的业务办理。牵头单位负责对办理进度进行全程跟踪和督促,对于临近办理时限仍未办结的单位,应及时提醒和催办因系统或其他原因未能接收到申请信息,应及时同联办单位共同处理解决,确保一件事的按时办结。

 、运行机制

(一)联席会议机制建立“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由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或各牵头单位负责召集,各相关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主要职责包括:制订“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文件;研究解决“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推动跨部门业务协同;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工作联络机制高效办成一件事”责任单位应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与其他单位的沟通联络和工作协调。联络人员应及时传达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和办理进展情况,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和其他联办单位开展工作。各“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应建立工作联络群,方便各单位之间及时交流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督查通报机制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联合县纪委、督查服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情况检查,通过跟踪办件现场调研、系统后台分析研判等方式,开展“高效办成一件事”运行情况调研督查,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根据办件数量、办件质效对各“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进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办件量落后的进行督提醒实行“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效能月度通报制度,切实提高办理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工作主动性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牵头单位和联办单位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分解任务明确到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要加强平台支撑和数据共享等工作,要做好统筹调度,协调解决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问责。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对“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时监各单位的办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投诉举报窗口投诉举报电话政务服务“好差评”渠道,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投诉。对于投诉举报事项,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举报人。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岗、社会监督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监督主体的监督;积极配合县纪委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曝光反面案例,及时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宣传引导。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代办人员、高效办成一件事合受理人员要积极做好引导,主动做好“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服务。要充分利用展板、电子屏、媒体等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发布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和群众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