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履行村(社区)“两委”换届中法律规定的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
(五)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预审上报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村的设立、注销、更名、管辖范围的确定和变更的预审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管理和地名管理服务工作。
(六)宣传婚姻登记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七)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的年检、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南乐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南乐县民政局会同南乐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南乐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区划地名股、养老服务股。
三、办公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路
四、联系方式
0393-8756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