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市教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九)负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
(十)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合作和交流。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承担南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拟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南乐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参与拟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南乐县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南乐县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教育督导办公室)、人事股(人才工作办公室)、教育股(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校外培训监管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信访纠风室
三、办公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仓颉西路154号
四、联系方式
0393-6221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