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监督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受理向县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拟定行政复议决定,检查、督促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负责办理以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工作;参与涉及我县行政复议案件的调查、协调及行政应诉职责。
(九)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部股室10个:办公室、政治部、宣传和普法依法治理股、基层工作股、政策法规股、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执法监督股、县委依法治县秘书股(法治调研督察股)、社区矫正局
派出机构12个:城关司法所、杨村司法所、张果屯司法所、韩张司法所、千口司法所、福堪司法所、谷金楼司法所、西邵司法所、寺庄司法所、梁村司法所、元村司法所、近德固司法所
局属事业单位2个: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三、办公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光明路和文昌街交叉口往西10米路南
四、联系方式
0393-6221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