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局
一、主要职责
南乐县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关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乡(镇)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南乐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八)承担南乐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办信股、督查股(联席股)、信访复查复核办公室、网络信访股。
南乐县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
南乐县群众来信来访接待中心。
三、办公地址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光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四、联系方式
0393-62211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