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南乐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乡镇敬老院高质量发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优化县域养老服务体系,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及《关于推动全省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豫民〔2025〕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提升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通过组建县级国有养老平台公司,实施“公建国营”模式,整合盘活县域内公办养老资源,实现标准化建设、专业化运营、集约化管理,推动我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坚持养老事业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责。县养老总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承担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和示范引领功能。统筹规划,资源整合。打破乡镇行政区划限制,对全县公办敬老院资产、人员、资金等进行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闲置。专业运营,提升效能。引入现代企业管理理念和专业运营模式,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和运营活力。稳步推进,保障稳定。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妥善处理资产划转、人员安置、债务债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服务质量不下降、人员队伍总体稳定。管办分离,权责明晰。明晰政府监管职责与总公司运营权限。民政部门履行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职责,国资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养老总公司依法依规自主经营,对各分公司实施直接管理。
二、改革目标
在县国资集团名下,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级养老总公司。将12个乡(镇)政府举办的敬老院的资产、人员、服务对象等整体打包,以分公司形式纳入县养老总公司统一管理。构建“县级总公司—乡镇分公司(院点)”两级管理架构,形成“统一发展规划、统一制度建设、统一人员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资源配置”的运营管理体系。通过标准化建设、专业化培训、信息化赋能,显著提升各分院的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 组建县级养老总公司
依法注册成立“南乐县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为国资集团一级总公司,兼具公益类和企业类特征,实行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总公司负责全县12个乡(镇)敬老院的统一运营管理,承担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等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任务,开展普惠性养老服务,探索社会化开放、康养结合等市场化业务;对下属分公司的人、财、物实行全面管理。
(二)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革
县养老总公司在各乡(镇)设立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日常运营与服务提供。按照“人随事走、平稳过渡”的原则,随着机构改革的推进,对现有工作人员分类妥善安置,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 构建规范的管理体系
1.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总公司设立综合管理、财务审计、运营服务、安全保障等部门。
2. 制度体系。 制定统一的公司章程、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绩效考核、服务规范、安全应急、内部控制等系列规章制度。
3. 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与市场化核算相结合。财政投入的供养资金、运转经费等按政策拨付至总公司统一管理、分账核算。各分公司实行成本核算,逐步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体系。
4. 人员管理。总公司统一负责人员的招聘、培训、调配、考核和薪酬管理。建立体现专业技能、工作绩效和服务年限的薪酬分配制度。加强护理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5. 服务标准。制定涵盖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精神慰藉、膳食服务、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统一服务标准与操作流程,并在各分院推行。
(四) 完善保障与监管机制
1. 政策保障。县政府明确对县养老总公司在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运转经费、税费优惠、土地供应、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确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公共服务经费足额保障。
2. 监管机制。职能部门依法对总公司及下属分公司的服务质量、消防、食品、房屋、燃气、电力等进行日常监管。国资部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3. 绩效评价。建立以服务质量、运营效率、满意度评价、安全保障等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总公司管理层薪酬、财政补贴等挂钩。
四、实施步骤
(一) 筹备启动(12月15日前)。 成立县级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开展调研摸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细则,完成总公司组建前期法律与行政审批准备。
(二) 公司组建与资产清查(12月16日—2026年1月15日)。 完成县养老总公司注册登记,搭建基本管理团队。同时,全面开展对各乡镇敬老院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人员摸底等工作。
(三) 整合过渡(2026年1月16日—1月31日)。 依法依规完成资产划转、人员劳动关系转移等手续,挂牌成立各乡镇分公司。新旧管理体制平稳交接,确保服务不断档、队伍不混乱、安全无事故。
(四) 规范运营与提升(持续进行)。 全面推行新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标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根据运行情况持续优化管理,拓展服务内容,提升品牌形象。
五、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县领导为副组长,县纪委、民政、财政、人社等县直部门及县国资集团、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改革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日常协调推进。
县民政局:牵头方案制定,负责行业监管、业务指导、政策协调。
县国资集团:负责总公司、分公司的组建。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相关财政资金保障,加强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监管及考核。
县人社局:指导做好人员安置、劳动关系转移等工作。
其他部门及各乡(镇)政府:依据职责做好资产交接、土地权属、建设规划、医疗保障、消防安全、市场监管等配合工作,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六、风险防控与应急预案
(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思想引导,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制定详细的人员安置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化解矛盾。
(二)确保过渡期资金不断链、服务不中断。加强新团队培训,建立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
(三)改革期间和之后,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事故发生。
(四)规范操作流程,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资产划转、人员安置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本方案经县政府审议批准后实施。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应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落实计划,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南乐县乡镇敬老院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