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政〔2026〕1号南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乐县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政规〔2026〕1号
乐政〔2026〕1号
南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乐县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兴乐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开元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直各单位:
《南乐县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30日
南乐县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创建工作要求,立足南乐区位与产业优势,聚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探索县域改革新路径,加快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紧扣省级示范创建要求,立足南乐区位产业基础,聚焦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五大要素,以市场化、法治化、特色化为导向,破除要素壁垒、完善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服务,打造县域要素配置新模式,争创省级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为全省提供可复制的“南乐样板”。
通过2026—2027年两年攻坚,全面达到省级示范县创建标准,要素配置效率提升30%以上、成本降低20%以上。2026年底前完成改革试点落地、申报国家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示范基地;2027年底前形成8项以上省级推广经验,成功创建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
二、主要任务
围绕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严格对照创新示范改革举措引导清单,借鉴清单举措3项,自主创新举措16项,共计19项改革创新任务,形成“五大要素+全链条改革+示范引领”体系化效应,破解县域要素配置堵点难点,打造全省示范样板。
(一)做优土地要素配置,让产业用地更高效、更省钱
以集约高效、精准供给为方向,结合县域开发区“标准地”试点基础,创新产业用地供应模式,盘活存量低效用地与农村闲置资源,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推动土地资源向优势产业、优质项目集聚。
1.推行弹性年期供地,建立全周期履约监管。
坚持“降成本、优供给、强监管”导向,制定出台产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行业、租期、租金标准、出让年限等具体内容。针对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工业项目,制定本地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具体办法,优先采用20—50年弹性年期、先租后让方式供地,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30%以上。实行履约约束式供地制度,允许土地出让金首期缴纳50%,剩余部分1年内缴清,同步建立企业履约监管台账,对税收、投资强度等约定条件进行全生命周期监管。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县域工业项目弹性供地占比超60%,成为豫鲁冀县域工业用地高效供给典型案例。
完成时限:2026年6月底前出台细则,2027年底前全面落地。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乡(镇、办)
2.建立“3+N”弹性指标体系,推行“拿地即开工”。
对标省级标准,结合县域产业实际制定“3+N”弹性指标体系,以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为核心,能耗、环保、科研投入为辅助,将指标纳入土地出让全流程管理。合并规划、施工等审批环节,在开发区推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审批时限压减50%以上,县开发区区域评估成果全免费向企业开放。
预期成效:2026年9月底前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占比100%,县域产业项目审批效率跻身全省县域前列。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前实现开发区内全覆盖,2027年底前全县推广。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3.实施混合开发与预告登记,盘活存量低效用地(全省标杆)。
开展全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低效用地专项排查,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通过协商收回、增资技改、分割转让等方式分类处置、逐项销号。符合规划的工业用地,允许兼容15%—30%的研发、商业、公共服务设施,通过用途合理转换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低效用地,推行“预告登记转让”制度,先办理预告登记,待受让人投资达到约定条件后再办理正式转移登记,加速土地流转。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县域存量低效用地盘活率超70%,土地混合开发模式成为县域土地提质增效样板。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处置,2027年底前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各乡(镇、办)
4.创新“农户+集体+资本”模式,激活农村闲置资源。
摸清全县农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农房底数,依托集体资产平台建立数字化信息台账。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牵头成立农村资源运营合作社,推行“农户入股+集体统筹+社会资本运营”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流转闲置资源发展乡村民宿、电商仓储、农产品初加工等业态,规范收益分配和安全管理流程。开展宅基地复垦指标县域有偿调剂、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依法自愿有偿退出试点,推动农村闲置资源转化为经营性增收资产。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率超20%,形成县域农村土地要素活化利用的全国首创经验。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台账建立,2027年底前形成试点经验。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办)
(二)激活人力资源要素,让用工匹配更精准、更专业
聚焦主导产业用工需求,依托现有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基础,健全数字化就业服务体系,创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完善人才保障服务,促进人力资源精准匹配、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为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5.依托“云招聘”数字化建设,实现用工供需精准对接。
整合县、乡、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推行线上“云招聘”小程序,实现岗位信息、政策信息智能匹配、精准推送。建立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动态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人社招聘日”“直播带岗”“夜市招聘”等灵活多样的对接活动。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各类招聘活动40场,“云招聘”成为线上招聘公益化就业服务标杆。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平台上线,2027年底前常态化运行。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6.聚焦产业人才需求,定向培育服务业急需人才。
建立“企业下单,政府买单”的人才培养机制。发挥南乐县公共实训基地与濮阳市第二技工学校的技能培训主阵地作用,深化订单式培养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按规定参与培训的机构及人员落实相关补贴。
预期成效:2027年底累计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0人次。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前建成1个实训基地,2027年底前全面推广。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7.强化青年人才服务保障,吸引技能人才来乐创业就业。
对来乐青年技能人才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符合省、市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给予一次性项目补助。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来乐青年技能人才,推荐就业见习,增强就业前实践技能。来乐青年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享受财政贴息。
预期成效:2027年底吸纳青年技能人才参加就业见习300人,来乐就业创业500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500万元。
完成时限:2027年底前全面落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三)做强资本要素服务,让企业融资更便捷、更普惠
以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为核心,依托现有金融服务平台和“信易贷”试点基础,强化信用赋能、金融创新与担保支撑,完善风险补偿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构建普惠高效、精准滴灌的资本要素服务体系,推动金融“活水”精准流向实体经济。
8.构建企业信用画像体系,提升信用融资可获得性。
整合经营主体登记、税务缴纳、社保缴纳、水电燃气、不动产、司法涉诉等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库,实现跨部门数据自动归集、T+1更新。引导银行机构依托信用数据开发“信易贷”“税易贷”“流水贷”等免抵押、免担保纯线上信用产品。建立“企业信用画像—融资需求推送—银行产品匹配”常态化闭环服务机制。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县域企业信用库覆盖率100%,通过本地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获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量占全县存续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总量的比例提升至4%以上。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前建成信用库,2027年底前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委、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国网南乐县供电公司
9.实施信用正向激励,打造产业专属信易贷专区(借鉴清单第28条)。
推动全县各类经营主体全面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设立南乐县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产业信易贷专属专区,实现融资需求“一键发布、智能匹配、线上对接”。依托平台信用评价结果,引导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审批效率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信用越好、融资越易”的正向激励机制,对失信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营造重信守约的融资环境。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专属专区融资对接成功率超60%,形成县域产业信用融资示范经验。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实现全覆盖,2027年底前形成示范经验。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南乐金融监管支局
10.推广农村资产增信,拓宽融资渠道(借鉴清单第40条)。
聚焦乡村金融赋能,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信用户评定,建立“批量授信、随用随贷、循环使用”的信贷服务模式。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范围,在依法自愿有偿前提下,支持土地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林权、农机具、养殖设施、农业大棚等作为贷款增信依据。优先支持粮食种植、特色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乡村产业发展。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农村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覆盖率超70%。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实现重点村全覆盖,2027年底前全县推广。
责任单位: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农业农村局
11.健全政银担风险共担,降低小微与“三农”融资门槛。
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难题,整合优化县域政府性融资担保资源,通过财政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提升单户担保额度和抗风险能力。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健全“政银担”三方风险分担机制,落实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政策,引导担保机构聚焦主责主业、降低服务门槛。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县域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提升10%,担保业务办理时限压减至3个工作日内。
完成时限:2026年9月底前完成资源整合,2027年底前常态化运行。
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财政局
12.开通绿色项目融资快车道,助力低碳产业发展(借鉴清单第2条)。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对标省级绿色金融改革要求,引导县域金融机构优化绿色信贷业务流程,建立绿色项目信贷审批“快车道”,压缩审批时限。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生态效益挂钩、利率优惠型绿色信贷产品,重点支持生物基材料、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发展。建立县级绿色项目库,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绿色项目库入库企业超30家,绿色信贷余额年均增长25%以上。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建成绿色项目库,2027年底前形成试点成果。
责任单位: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
13.创新链式融资模式,服务生物基材料全产业链(全省标杆)。
依托生物基材料等县域主导产业链,协调核心企业与银行、担保机构开展数据互通,推动订单、应付账款、仓单等真实交易信息规范化使用,为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融资、预付款融资等多元化服务。支持核心企业在省市金融监管部门规范下,协助银行开展产业链信用信息共享,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及性。优先在生物基材料产业链开展试点,形成可复制的“链式融资”模式。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生物基材料产业链“链式融资”覆盖企业超50%,形成产业链金融服务的全国首创经验。
完成时限:2026年底前试点落地,2027年底前全产业链推广。
责任单位: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发改委
(四)做活技术要素转化,让创新成果快落地、快见效
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依托现有知识产权服务基础,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成果转化激励及技术转移机制,强化创新容错保障,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转化,激活创新动能,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注入核心动力。
14.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破解轻资产融资难题(全省标杆)。
破解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建立县域轻资产企业知识产权培育名录,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常态化价值评估与融资需求摸排。搭建“政府+银行+担保+评估”多方协同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推行“白名单”预审制度,对纳入名单的企业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设立县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发生的实际损失按比例给予补偿。对成功融资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补贴负面清单制度,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按规定给予补贴,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合规高效。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稳步增长,成为县域轻资产企业技术融资示范。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建立机制,2027年底前全面落地。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
15.推行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立足县域产业实际,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深化与高校院所合作,常态化开展成果对接、技术合同与项目洽谈,构建“产业立题、企业出题、科技答题”闭环机制。用好科技创新扶持政策,落实研发补贴、高企培育等举措,推动创新平台提档升级,促进先进适用技术在县域落地转化。严格执行省市科技创新容错纠错相关规定,依规履职、未谋私利、非主观过失造成偏差的,依规容错减责,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环境。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持续深化协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2项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
完成时限:2026年指导企业加快形成科技成果,2027年完成2项科技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
16.建设龙头企业牵引枢纽,促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聚焦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扩容创新主体总量。加快构建“企业+平台+人才”协同创新体系。开展“濮科汇”产学研合作。积极构建“技术研发—中试孵化—产业化”全链条机制,着重推进非粮基糖、聚乳酸纤维等中试项目建设,加快推动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预期成效:2026—2027年,每年培育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以上,新增市级及以上创新平台不少于2家,组织落地产学研对接合作活动5场以上。
完成时限:按年度持续推进。
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五)做大数据要素市场,让数据资源能流通、能赋能
以数据归集、场景应用、安全流通为重点,依托现有政务数据归集基础,建设特色产业数据集,深化数据要素赋能应用,探索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以数字赋能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提升。
17.构建生物基材料可信数据空间,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全国标杆)。
破解数据流通痛点,以生物基材料产业链为试点,联合链主企业及上下游配套企业,组建产业链数据联盟,探索构建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在“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原则下,推动研发数据、生产排产、库存周转、物流运输等数据的可控共享与安全流通,破解供应链协同效率低、产品全链条溯源难、产业链融资风控弱等痛点。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接入链上企业超5家,形成生物基材料行业数据要素流通的全国首创经验。
完成时限:2027年3月底前试点建成,2027年底前完善运营机制。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统计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18.打造产业高质量数据集,激活数据要素基础价值。
夯实数据要素基础,围绕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及第三方数据服务商,整合生产研发、市场流通、质量溯源等数据资源,分类建设生物基材料研发、农产品价格与流通等数据集。推动数据集在产业分析、市场预测等场景开放应用,为产业数字化升级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建成1—2个高质量数据集,为县域产业数字化升级提供数据支撑。
完成时限:2027年底前实现场景应用。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统计局
19.深化“数据要素×”场景应用,赋能三大领域升级。
聚焦现代农业、普惠金融和工业制造三大方向,深入实施“数据要素×”行动。现代农业领域,依托气象服务产品,整合土壤墒情、虫情测报、农产品市场价格等数据,为种养殖户提供精准种植研判、农事指导、产销对接等服务,提升农业生产智能化水平。普惠金融领域依托信用评定工作基础,融合政务数据(社保、税务、不动产)、农业数据(土地确权、农业补贴、农事记录)和产业链数据(供销流水、电商交易),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中小微企业提供更精准的信用画像和融资支持。围绕生物基材料、食品加工等产业,推动能耗监测等数据汇聚应用,赋能效能提升。
预期成效:2027年底前形成县域数据要素场景应用典型案例,三大领域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落地试点场景,2027年底前全面推广。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南乐金融监管支局、县工信局、县气象局
三、创建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准备与启动部署阶段(2026年3月—2026年6月)
对标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申报要求,完善创建方案,完成改革举措认领、创新指标对标、责任体系构建;召开全县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各牵头单位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工作台账,完成信用库、云招聘等基础性平台前期搭建。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与攻坚推进阶段(2026年7月—2027年6月)
全面推进19项改革任务,2026年底前完成信用融资、标准地出让、数据归集等基础性任务;2027年6月底前实现链式融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信用分级监管等核心改革目标落地,要素配置效率提升30%以上、成本降低20%以上,核心量化指标全部达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与示范推广阶段(2027年7月—2027年12月)
对照省级验收标准开展全面自评,系统梳理改革成效,补强薄弱环节;总结提炼8项以上可在全省推广的制度性成果,形成“南乐经验”系列材料;2027年10月底前按程序提交验收申请,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确保成功创成河南省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县。
四、保障措施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创建工作专班,统筹协调重大事项、破解重点难点问题,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委县政府督查服务中心,负责日常调度推进。实行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时限节点化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进展、闭环整改问题,依托政务热线快速响应企业诉求。落实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担当创新。加强宣传推广,总结提炼改革经验,常态化对接省市部门争取支持,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高质高效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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