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询 乐文【2021】37号文,这个文件还在延续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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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6-06-15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本人户籍所在地南乐县,通过考试招录进入范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已工作四年有余。偶然在南乐党建公众号、濮阳党建公众号搜索到“中共南乐县委 南乐县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开展县外工作人员回南乐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文【2021】37号)”,该文件中有关事项说明,申请时间和资格审查自2022年起每半年集中组织办理一次,请问这个文件现在还具有法律实施效力吗? 盼回复!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南乐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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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6-06-26 03:39 |
| 回复内容 | 你好,该文件由县委组织部起草,县委办印发。 该文件现在是否执行,请询问县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0393-6229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