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乐县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政府、濮阳市政府关于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南乐县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县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
二、实现目标
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和保供能力;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加油站(点)和黑加油车,实现动态清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质油品行为,确保油品质量合格率按国VI标准稳定在95%以上;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偷税漏税行为,实现“以票控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坚决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推动消费市场环境优化,成品油市场秩序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实利益。
三、重点任务
意见围绕持续打击黑加油站(点)、严查流动黑加油车、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偷漏税行为、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净化成品油应急保供市场环境、加油安全环保隐患排查等七个方面,明确了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对商务、发改、公安、司法、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乡(镇、办)工作进行明确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效推进。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成立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规范成品油市场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作领导小组配足配强人员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地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三是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现场快速检测初步筛查发现的劣质油品信息,立即移交县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由县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对企业油品进行抽检并转送至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复检。对查扣的劣质油品,由县政府指定相关部门统一转交中石化濮阳石油分公司处理。四是加强组织调度,建立信息沟通联络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统筹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建立健全奖励机制,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五是强化督导指导,对督导指导发现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约谈,对于群众举报的线索、排查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通报。
相关阅读: